为了更好的体验,请使用竖屏浏览

铁腕整治7处违建 面积达 1880平方米

执法人员提醒,当事人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将被依法实施强拆并承担拆违费用

来源:里水社区报2023年02月21日    

    ■和顺大道路段某新增违建厂房拆除现场。

    珠江时报讯(记者/陈志健通讯员/何巨鸿马沛茵摄影报道)连日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出动45人次对里水和顺大道路段某新增违建厂房和文教村3处违建宅基地实施强制拆除,还劝导华特路、官和路和某小区的违建当事人开展自行拆除。行动共整治7处违建,面积达1880平方米,有效规范了城乡建设秩序,巩固了前期“两违”治理成果。

    在和顺大道路段某违建厂房,现场可见违建当事人为增加厂房面积,用柱铁搭建了铁棚,不但影响了正常采光,还存在安全隐患,随着钩机、吊机进场,铁棚被顺利拆除。在文教村,执法人员也顺利拆除3处宅基地上的违建物。

    执法人员提醒,违法建筑影响房屋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生火灾、塌方等灾害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也影响城乡建设的规划实施,与优美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

    上述四处违法建(构)筑物被发现后,执法人员立即向业主开具《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拆除,并采取了停水电、出入口塞石墩的强制措施制止抢建行为,工地一度处于控停状态。但执法人员发现业主并无整改迹象,于是组织施工队对该上述四处违法建(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行动。本次行动共强制拆除铁棚约200平方米,割柱铁50余座,及时消除了违法搭建带来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提醒,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拆除,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所需费用依法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同时,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两手抓”,执法人员通过对违建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法律层面、安全层面、经济层面详细分析违建存在的危害和影响,成功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华特路违建厂房、甘蕉路段某小区违建钢结构棚架及官和路某违建棚架等3处共1680平方米违章建构筑物,目前自拆工作已基本完成。

    接下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控违治违部署要求,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两违”治理工作,持续擦亮“梦里水乡湾区名镇”品牌,坚决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

    ◎知多点

    什么是违建?

    根据《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五)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宅基地能建多高?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指引(试行)》文件要求,农村住房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建筑物总高度指由室内地坪最低处(不包括电梯间底)到女儿墙顶(包括栏杆等建构筑物)的高度;层数不得超过5层,夹层高度不能超过2.2米>2.2米按一层算,楼顶梯间不作一层计算。

    建设时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违建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