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篇——
施工要做好防尘降尘措施
来源:罗村社区2020年07月31日

■案情回顾:
西樵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南海区西樵镇某地块进行巡查时,发现某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该工地进行工地平整施工,施工时没有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大气污染。经调查核实,西樵城市管理局认为,被处罚人某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认定被处罚人某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为轻微,城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部门说法:
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会使空气污浊,影响环境,对大气造成污染;对人体也有危害,如支气管炎、肺癌,所以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施工中都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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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梁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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