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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1日起电动自行车要上牌

狮山有四个网点可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来源:罗村社区2020年01月10日    

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通行。(资料图)

各位罗村街坊,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啦!2019年2月1日起佛山电动自行车正式上牌,没上牌的车辆从8月1日起将禁止在佛山通行。

日前,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行解读,明确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一起了解一下细则。

不符合新国标车辆设置1-2年过渡期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交警提醒,想买新电动自行车的街坊,一定要认准3C(CCC认证)标准。

不同号牌有不同的上牌和通行时间

领取蓝色或黄色号牌(过渡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20年8月1日起,将停发蓝色、黄色号牌,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行驶(管制路段除外)。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

要注意的是,2020年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通行。蓝色、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我市道路通行。

每人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个人上牌还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狮山四个网点可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市民可在市内任一交警车管所或警邮合作网点登记上牌,工作人员将查验车辆(包括车辆整车编码、脚踏骑行功能、铭牌,核对合格证参数等)。

查验合格后,录入相关信息。随后,申请人进行缴费、选取号牌(银色号牌随机5选一,蓝色、黄色号牌按序核发)。

佛山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便民服务措施,市民通过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就能购买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此外,《通告》还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好安全防护。

狮山四个上牌网点分别是小塘网点(小塘长安路7号)、狮山网点(狮城路和富家园7座29—30号铺、俊景中路和富家园8座1号铺)、官窑网点(官窑瑶平路北侧商铺1首层之1C至1D号商铺)、松岗网点(松岗办事处联表村田心村松逸楼首层)。

撰文/整理 杨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