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注意 !
九江这些地方可以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
连日来,九江交警中队警务人员或在街头、或在执勤点、或在服务点“摆摊设点”,宣传佛山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政策和规定。
从2月1日起,《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正式执行。受疫情影响,注册登记工作一度暂停。3月9日,注册登记工作恢复。
“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有3C认证!”“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注册登记先要网上预约!”……为使这一政策得到广泛推广,九江交警持续性开展宣传活动,分别走进社区、企业、街市,采取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答等方式,为街坊们解读相关规定和要求,指引街坊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并上牌。
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在继续“走出去”的基础上,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宣传,不断提高街坊的知晓率和注册登记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政策解读
A
现场上牌需要哪些资料?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非佛山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
有效期内居住证;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
★注: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B九江有哪些注册点?
九江片区:洛浦大道邮政储蓄银行联系电话:86551132沙头片区:万安路文体公园旁邮政储蓄银行联系电话:86910369
C
上牌是否需要提前预约?
3月9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网点恢复办理业务。为避免大量群众排队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聚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不受理非预约人员办理业务。
D
怎样进行预约办理?
●预约在公安交警网点办理业务
登录“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按照指引实名认证后,预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3月6日20:00正式上线此功能)。●预约在邮政网点办理业务
登录“邮政网点预约系统”微信小程序,预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E
上牌需要哪些费用?
●牌证工本费: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行驶证快递费:电动自行车号牌现场安装,行驶证需要后台审核、资料归档后制作,市民可选择到指定的邮政网点领取(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可以选择快捷方式直接邮寄到家,快递费15元/笔。
●购买保险费用:为保证车主及第三者人身安全,发生交通意外时获得必要的赔偿,鼓励街坊上牌时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具体可现场向登记点人员索取资料或咨询)。
疑问解答
1 外省籍贯人员怎么在佛山办理?
答: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2 电动自行车商户怎样申请带牌销售?
答: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备案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提供资料进行备案,经佛山市公安局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备案信息。公安交警部门将委托邮政部门上门现场勘查后安装“佛山市电动自行带牌销售点”牌匾,同时为待售卖的车辆安装号牌。
3 之前卖电动自行车的铺子都转让了,开不到发票或者是完税证,收据可以作为有效材料吗?
答:需要车主本人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并作出车辆合法来源声明后,可核发过渡期牌证。
4 直接买新车,店主就上新牌?还要什么手续呢?
答:群众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新市民还需提供居住证),在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小程序上补录注册登记资料及上传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寄达群众。
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能上牌吗?
5
答: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车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
6 上了佛山电动自行车牌也可以在外省骑行的吗?
答: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佛山电动车牌仅可在佛山本地骑行;电动自行车出省使用,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后,再根据外省市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通行。
7 电动自行车有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扣分学习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不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现场查处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8 我用的是共享电动自行车,那该怎么管理呢?
答:目前市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研究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还未正式出台。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相关规定,企业等法人因经营需要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另行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呼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戴头盔。
9 每人只能购买一台电动自行车上牌,车辆转让,丢失后补买的,个人名下已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如何申请注销?
答: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电动自行车丢失,需带“报警回执”或相关遗失声明材料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0 电动自行车是走非机动车道,但实际上很多路都没有这个车道,那要怎么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文/见习记者沈芝强通讯员李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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