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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啤酒给未成年人商家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丹灶有为周报2023年08月10日    

南海普法

■普法案例

某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称当地一家育婴副食商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执法人员当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商店位于某小学附近,确实向未成年人销售过易拉罐啤酒。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部门说法

南海区普法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防范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应该给孩子做一个正确的榜样;学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批评;社会则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劝阻抽烟、喝酒的未成年人,举报向未成年人卖烟、卖酒的商家。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