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现实困惑
2019年4月,庞某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住进去没多久,庞某发现客厅地面出现下沉,墙角出现裂缝。经有关部门鉴定:此房主体结构不符合国家建筑结构规范,墙角的裂缝宽度超过允许范围。
庞某与开发商交涉,要求退房,开发商承认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但只同意维修,不肯退房。庞某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律师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退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庞某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主体结构不符合国家建筑结构规范,所以,庞某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为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
●现实困惑
王某购得住房一套,并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此后,王某按月还贷款,但始终没有见过自家房子的产权证,刚开始他以为产权证作为抵押证明,应由银行保管。然而,有一次王某听到同事说,房子办理了抵押登记,但产权证应该由自己保管。那么,王某的产权证应该由哪一方保管?
●律师说法
虽然王某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但产权证应由王某保管。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也就是说银行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权利
种类为“抵押”,等购房人还完全款后再为他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房屋的产权证应当由购房人保管。
●法条链接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该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商家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
●现实案例
2021年9月,丹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称丹灶镇某公司经营的淘宝网站宣传其产品是“全国首创”。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核查,发现其在经营网店时,为了争取客户的信任,促进产品的销售,在销售页面内发布有“全国首创”字样,内容与实际不符。该公司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部门说法
广告主理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即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如无法证明且广告宣传事项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时,可能引发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法律后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该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李阳通讯员区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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