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案例1 支付了首付及部分按揭的房子能退吗?
■现实困惑
白某于2009年8月购得一处商品房,并在支付了首付款后顺利办妥了银行按揭贷款。此后,由于工作调动,白某需去别的城市工作。白某想退掉已购的房子,但是,白某不知如何处理已交纳了首付款和部分按揭的房子。那么白某能否要求退掉房子呢?
■律师说法
白某无法要求退掉房子,只能与开发商及银行协商解决。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白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又与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白某如想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只能与开发商及银行友好协商,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或者看开发商有无违约行为。
案例2 开发商隐瞒实情,要双倍赔偿买房人吗?
■现实困惑
张某2008年购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套预售商品房。双方在合同中载明商品房手续合法,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来,张某向房产公司交付了房款,房产公司也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张某使用。张某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得知购买的商品房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以故意隐瞒事实,构成恶意欺诈为由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房款及利息,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那么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说法
张某可以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但无法主张双倍赔偿。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因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导致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是,赔偿金作为对出卖人的惩罚性赔偿,不在于弥补买方的实际损失,而在于对其恶意违约的惩罚,并且,由于房产本身价格很高,统一适用双倍赔偿则惩罚过于严重。所以,对于出卖人的恶意程度、买受人的损失大小应由具体案情来裁量,而不能一概以双倍赔偿论之。
案例3
房子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现实困惑
老王准备在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但由于该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比较恶劣,日后免不了为房屋修修补补。为此,老王咨询了几个朋友,朋友告诉老王在跟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问题。老王纳闷了:房子也有保修期,那房子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律师说法
房子保修期的长短,一般是由买卖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的。新房的保修期是从房子的交付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即使房地产商与买房者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也很可能会做一些手脚。比如,将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计算在内。所以,买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给自己带来损失。
撰文/整理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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