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季 安全要点应牢记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除批准外,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森林火灾有哪些危害?如何防范森林火灾?违反禁火令有哪些后果?冬季干燥多大风,这些安全知识要掌握。
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会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贫瘠。还会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
01
地表火
最常见的一种林火,指火从地表面地被物以及近地面根系幼树、树干下皮层开始燃烧,并沿地表面蔓延的火灾。
02
树冠火
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遇到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烧至树冠,并沿树冠顺风扩展。
03
地下火
地下火一般容易发生在干旱季节的针叶林内,火在林内根系、土壤表层有机质及泥炭层燃烧蔓延速度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破坏力极强,经地下火燃烧后,乔木、灌木的根部被烧坏,大量树木枯倒。
森林防火“十不要”
0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02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03不要在林区吸烟、点火照片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04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05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06不要炼山、烧荒、烧田梗草、堆烧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07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0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至800℃,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0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科学扑救。
遭遇森林火灾如何自救?
1如遇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扑打。
2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让外界知道身处位置和处境,争取救援或指导自救。
3不要往山顶方向逃生,随着烟气上升,山火向山顶方向扩展会较快。
4要用沾湿的毛巾捂住口鼻,并沿着逆风方向,向下或横走,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逃生。
5当被森林草原火灾围困时,应选择植被稀疏的空旷地方躲避。
6远离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7除去或浸湿易燃衣物将身上的易燃衣物除去,或将身上的衣服浸湿,可以为自己增加一层保护。
8当顺利逃出火海时要注意停留区域是否存在危险,春季蛇虫鼠蚁等出没较多,要注意防护。
常见避险方法
01 点火解围
条件
●身处低矮稀疏的草丛;●身上带有火种。方法
●利用林间小路、河流、小溪等作为依托,在下风地段点火烧出一片区域,然后进入过火区域。
●大火袭来时,这片烧过的区域因为没有了可燃物,是相对安全的。
02冲越火线避险
条件
●地势比较平坦;
●火线高度不超过1米;
●火强度不高,且燃烧比较充分。方法
●选择火势较弱的地段,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口鼻,快速冲越火线进入过火的区域,一直跑到烟小没火的地方,采取下蹲的姿势避险,最大限度减轻伤害。
●冲越火线避险适用于专业人员,普通民众慎用。
03利用护具和卧倒避险
条件
●来不及或无法转移避险、点火解围、冲越火线;●身边有防火护具。方法
●利用防火罩、防火毯等罩住身体,在没有可燃物或者可燃物较少的地方,头朝火袭来的方向、面部朝下卧倒。
●同时,在面部位置扒出土坑,保护好呼吸道防止烟害。
普法课堂
案例1
祭拜失火,终被判刑
2021年1月17日,广州花都狮岭镇善德园(田美墓园)附近山林发生山火,经森林消防队员和当地干部群众扑救,山火于2021年1月19日被扑灭,无人员伤亡。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连续奋战60小时,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
经查,邓某对其于当天在祭拜先人时焚烧祭品不慎引起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被
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2
乱丢烟头,烧林判刑
2019年2月,韶关乳源的林某,在下山时犯起了烟瘾,随即点燃一根香烟蹲在路边抽了起来,抽完就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路边草丛中。烟头逐步引燃路边的茅草,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95.49公顷,生态公益林和用材林烧成了灰烬。该案中,被告人林某因疏忽大意引
发山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律链接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案例3
多次纵火,难逃刑罚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1日期间,杨某引心存不满先后6次携带打火机、蜡烛等物,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山镇辖区内的林地,用打火机点燃蜡烛,将蜡烛插入草丛中。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共造成7处林地被烧毁,造成林木资源损失价值201761元。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年。
●法律链接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野外用火要依规申请
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野外用火申请。
野外用火申请程序
书面申请
向审批单位提交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书面用火申请,身份证明,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或者权利人同意用火的书面意见,以及用火范围图。受理查验
审批单位收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决定
审批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
●指定专人负责;●事先开设防火隔离带;●组织扑救人员;
●在三级以下森林火险和二级风以下天气条件用火;
●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确保火种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综合自新华社、中国应急管理报、“广东林业”微信公众号、“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黎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