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规划3年住房发展
住房供应逐年递增
11月28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文本(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拟定了全市住房发展目标、区域布局、用地规划和政策方向。
未来3年
按照规划,佛山将从今年开始,逐年增加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的供应面积。规划期内新增租赁住房10.79万套,商品住房58.31万套,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住房建设需要土地供给保障。规划期内,佛山将供应各类住房用地2763.46公顷,其中市场化住房用地2716.17公顷,包括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248.98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467.19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7.29公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用地4.23公顷,人才住房用地27.59公顷,共有产权住房用地12.72公顷。
狮山被划定为市级副中心
《意见稿》根据居住用地发展建设基础和城市空间结构规划布局,结合城镇职能结构划分标准,按照“市级主中心-市级副中心区-区级中心-重点镇(街)”四个等级,将市域居住用地分为一个市级主中心,两个市级副中心,五个区级中心,以及15个重点镇(街)。
其中,市级主中心是市域发展主核,范围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顺德区乐从镇行政辖区。两个市级副中心包括狮山副中心和大良-容桂副中心。狮山副中心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重点建设佛山国家高新区核心园区,打造产学研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建设佛山市产业新城。在打造大型居住片区基础上,副中心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更新改造拆迁安置房,以及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住房。
将适时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
《意见稿》提出,未来佛山将引导住房梯度消费,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具体到政策层面,包括优化限购、限贷政策,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立人口流动、房价、地价、租金水平、交易面积等与土地供应、金融税收和住房保障等政策工具的联动机制,做好差异化调控政策储备和风险防范预案,保持地价、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等。
整理/何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