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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时报数字报 - 南海新闻网
  •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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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版:要闻

    • 开展全链条整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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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实业闯出天地用爱心反哺桑梓
    • 进口洋酒瓶身要有合格中文标识
    • 300名女职工免费做“两癌”筛查
    • 丹灶邀请你给食品安全提建议

    第02版:城事

    • 进口洋酒瓶身要有合格中文标识
    • 弥补上届遗憾 联沙社区队夺冠
    • 300名女职工免费做“两癌”筛查
    • 塑造企业文化助推企业发展
    • 工会特约律师进企业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

    第03版:社区视窗

    • 深耕激光自动化领域以科技赋能“丹灶智造”
    • 一起来捡跑 健康又环保
    • 违建被拆除土地复耕复绿
    • @丹灶市民请您给食品安全提建议
    • 无视规定私自外出 被戴电子定位装置

    第04版:仙湖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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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区视窗

社矫篇——

无视规定私自外出 被戴电子定位装置

2022年09月22日

南海普法

黄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地佛山。监管人员多次劝返,但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立即返回,后经南海区司法局将情况通报给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刻返回佛山。

根据《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六项“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第二项‘社区矫正对象有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第三项‘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本案中,黄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佛山,不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多次劝返,执意违反社区矫正法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在被发现后,他未第一时间返回佛山,继续在外地停留,违反了监管规定,情节较重,依法给予警告处罚。黄某返回佛山后,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严厉教育、警告,同时要求他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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