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佛山市召开土地管理暨城市更新工作动员会,解读近期出台的全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等几份政策文件,部署下一步全市土地管理和城市更新工作。 划定350平方公里产保区 ●确定全市352处产业发展保护区,纳入保护范围的产业用地约350平方公里。 ●产保区内不得新增开发商品住宅类经营性房地产项目。 ● 在全国首次提出“城市棕线”概念。城市棕线原则上不得修改,一级控制线因省以上重大项目或市级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需要方可修改,二级控制线需市级以上项目建设或完善片区公共配套设施方可修改。 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 ● 全市共有1025个村级工业园及11平方公里的零散集体工业用地,要求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管理,实现“一本台账一张图”管理。 ● 以三年(2018~2020年)为近期时间节点,重点对拆除 重建、综合整治、复垦复绿三类用地进行近期任务分配, 要求全市完成占计划实施面积20%(约23.06平方公里) 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任务并分配下达至各区。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 ● 搭建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三级完整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 ,城市更新管理以城市更新单元为基本单位。 ● 城市更新项目可采用多种供地方式,除属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采用公开出让外,其他的可以协议出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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