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83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们,南海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活跃,集体资产交易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你是否担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猫腻,侵害自身利益?为此南海区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投诉处理办法》,让你投诉有门,下面这份指南请收好。 来电咨询 Q 南海君,我们村在中心城区黄金地段,最近村里有块土地出让,公示的交易方案中定价比周边卖地价低,我怀疑这里面有猫腻,该怎么办? A 正好最近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投诉处理办法》,你看看是否符合投诉范围? Q 怎样才算符合《投诉处理办法》范围呢? A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包括从集体资产交易立项申请到签订合同的全过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均属于《投诉处理办法》管理范围。但与集体资产交易无关的事项以及签订合同之后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投诉,就不属于《投诉处理办法》范围了。 Q 那我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呢? A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区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可以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或区国土部门提出投诉。 Q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呈堂证据”? A 下面这些经审查属实的证据都可以作为投诉处理的依据:1.原件、有效的资料等书面证据;2.视听资料;3.证人证言;4.当事人陈述材料;5.鉴定结论;6.其他相关材料。 Q 我要投诉的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A 集体资产交易投诉必须要实名而且是书面形式进行。提出投诉时,要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交《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投诉书》。投诉书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提起投诉的日期;7.有效身份证明材料;8.其他相关资料。 Q 我投诉后,这个交易会停止吗? A 根据政策规定,投诉受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是有权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暂停、终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的。暂停后,投诉受理部门未发出恢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通知前,都不能进行该项目的交易活动。 Q 我交了《投诉书》,多久会有答复?不会“石沉大海”吧? A 不用担心,根据政策规定受理部门收到投诉书后,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受理决定。 投诉受理后,受理部门从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要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如遇到情况复杂的,经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投诉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应当告知相关当事人。 Q 如果经调查交易中确实有猫腻,可以重新组织交易吗? A 可以的。对民主表决、交易方案公示内容和公示程序、信息发布内容、竞价人资格、交易过程以及交易结果等方面提出投诉的,经调查投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向相关当事人发放《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依规定予以以下处理: 1.交易尚未完成的,责令按相关规定修改后重新组织交易。2.交易已经完成但未签订合同的,在交易活动过程中违法违规的,责令根据相关规定修正后重新组织交易;3.签订合同的,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的,经法律程序处理后,重新开展交易活动,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 南海君小贴士 1、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投诉也会受罚 投诉受理部门发现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诬蔑陷害、伪(变)造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非法手段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投诉的,由投诉受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违法违规交易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发现被投诉人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投诉受理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涉及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涉及村(居)干部违规的,按照《南海区村(居)干部违规问题联合处置工作制度》作出处理;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李 华通讯员 邓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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