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政策解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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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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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队伍 最严考核 最快行动

南海打响“两违”整治攻坚战

 

    什么是“两违”行为?

    “两违”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简称,“两违”行为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为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房行为。新增“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后新产生的或者2018年2月26日前开始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情形。历史“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前已完成违法占用土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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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处置“两违”?

    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或经职能部门认定应予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应快速制止,并按规定复耕复绿。

    对历史“两违”行为的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南海区现行政策执行,分别是:

    拆除

    补办整改

    没收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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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将会有什么后果?

    对违法主体的非行政处罚处理,主要有四方面:

    信用评价机制方面

    符合条件的违法建设土地权属人、违法建设行为人、违法建筑(转)承租人将纳入南海区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列入南海区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不能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结果包邮服务,不能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服务。

    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方面

    违法用地属于非法占用、破坏或毁损基本农田或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耕地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土地所有权单位及所在村委会相应的财政补贴。

    不动产权登记方面

    违法建设行为未经处理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相关部门对涉案违法建(构)筑物的通报后,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居住证办理方面

    对于新增违建行为的农村出租屋(自建房)和新增违建行为的城市出租屋(商品房)两种类型出租屋,由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暂停对现居住地址登记为该新增违建房屋里的租住人的居住证办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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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有历史违建,会被拆除吗?

    拆除

    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不能整改、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占用林地,无法安全使用的必须依法拆除。

    南海区对历史违建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思路,对“两违”行为按情况区分,实行拆除、补办整改、没收和监管。

    监管

    对于因为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或现有技术及地理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等情况的,可纳入监管。

    补办整改

    对于符合南府【2015】38号文条件的历史违法建筑,即位于建设圈内的且不在9项必须拆除情形内的建筑,仍可按照38号文规定进行补办。

    没收

    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且拆除违法建筑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人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由城管部门没收违法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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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违”整治不是一阵风

    南海区已经召开了“两违”整治动员会,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纪律,打响“两违”整治攻坚战,所以说史上最严“两违”整治来了。不信你瞧!

    ●区成立了由35个部门和7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区查治领导小组”,区、镇两级各成立“查治办”。

    最强队伍

    ●镇街成立专业化巡查和拆除队伍,设置专项经费,保障治理“两违”工作顺利开展。

    最严考核

    ●村两委、社区居委负责辖区内“两违”行为的发现、组织及上报工作,村居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底考核挂钩。

    最快行动

    ●从4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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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历史违建补办手续的流程

    由区政府建立违法建筑工程处理联席会议,确定违法建筑工程可补办产权确认手续的,建设单位可按照以下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用地手续

    未有土地使用证的,按规定到国土部门补办用地手续。

    规划报建手续

    未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到区城管部门接受处罚后,按区规划部门规定补办规划报建手续。

    工程情况登记和质量安全鉴定结论备案手续

    其中,工程情况登记,携带相关资料到区住建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结论备案,需委托区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并到区住建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消防手续

    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备案资料和规划报建资料向消防部门申请补办。

    环保手续

    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违法建筑工程,向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完善手续。

    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由业主提交资料到国土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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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种不可补办的情形

    (1)侵占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即《广东省城

    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

    形;

    (3)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

    (4)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5)违法开山毁林造地的;

    (6)位于危险边坡上或受危险边坡严重威胁的;

    (7)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后无法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8)佛山“一环”快速干线沿线控制范围内,不符合《佛山“一

    环”沿线两侧用地绿地管理图则》的,经规划部门审查不能确定

    允许建设的;(9)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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