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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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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受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联系地址、电话

    南海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时间:

    年检范围:凡在2018年6月30日前经佛山市南海区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二、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须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年检,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登录年检系统。

    在2019年6月30日前,南海区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fsnh.gdnpo.gov.cn/),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相关操作。填写2018年度工作报告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民政局栏目(http://www.nanhai.gov.cn/)首页>组织机构>区民政局>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审批项目办事指南下载。网上填报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向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查询,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年检咨询电话。

    第二步:填写年检材料。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后,点击左边业务栏“年检/证书”:普通社会组织点击进入“2018年度检查”界面,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点击进入“2018年度报告”界面,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需前置审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按要求在信息平台上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保存后,自行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相关年检材料,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初审同意后,应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作为附件上传信息平台,方可进行网上提交。

    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完整后,直接网上提交进入审查环节。

    (二)审计事项: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须将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扫描上传。

    (三)材料报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网上报送,待网页显示年检结论后,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附后),逾期将不再受理: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2、审计报告原件(公益慈善类或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提交的);

    3、已通过年审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重要注意事项:

    (一)请各社会组织自觉接受年度检查,逾期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审批系统为全省联网,因此在6月30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年检申请项目,届时将无法再接受年检申请,请各社会组织务必及时进行年检。

    (三)在受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资料不齐或资料错误导致退件,请各社会组织留意网上审批系统结果,及时对资料进行补充或修改并重新递交,以免影响年检。

    (四)易误填事项:

    1.注意数据逻辑的准确性。凡是有逻辑关系的指标均要确保其逻辑关系正确。如: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中,资产总计必须等于负债和净资产之和,收入、费用、税收和现金流的总额必须等于各分项收入之和;各年龄层、学历层各个分段区间的就业人员数必须等于总人数等。

    2.认真理解各数据指标的含义。各社会组织填报时要认真理解各数据指标的含义,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如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表里的党员人数是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里的党员人数,不含社团会员里的党员人数。

    四、年检咨询电话:0757-86239587。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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