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到入夜时分,狮山小塘公园人气便开始旺起来。靓姨们纷纷结伴而行,早早地来到公园里的空地等候,带头的“导师”还不忘带上音响,摆好“架势”,开始跳广场舞;而私伙局的一帮“发烧友”则聚集在大树底下,旋律响起,曲声悠扬 …… 实际上,这些情景只是南海区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缩影。这些年来,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南海区除了坚持积极推进文化进基层外,还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这正符合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国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规定。 居民自发组建的文化社团蔚然成风 “开伙!”老友们见面一声招呼,弹奏者迅速架好各种简易乐器,演唱者端立中间,然后眉眼一对,旋律响起,粤韵深深,数十位私伙局发烧友正在热情献艺。这是近日入夜时分发生在小塘公园内的一幕。 如今,走进南海的村居社区里,除了这样三五成群唱粤曲的私伙局,还有不少教居民钻研动作的舞蹈队、老人领着小孩练字的书法班……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居民主动化身“导师”,义务教其他居民“学员”唱曲、跳舞等,吸引大量街坊的参与,形成了一个又一个日益壮大的团体。 近年来,由于南海区坚持积极推进文化进基层,同时大力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再加上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渐增长,现在,像这样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景比比皆是,南海各村居、社区自发组建的街坊会、兴趣社团已经蔚然成风,社区街坊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也日益高涨。 此外,南海区还在“硬件”建设上给予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切实的保障,通过在各村居建设具备综合文化楼或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文体广场、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保证居民的活动场所。过去,居民开展如广场舞等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时常常为场地发愁,没有方便开展活动的场地,许多有着共同爱好的居民也反映“找不到组织”,但随着如今“硬件”的完善,所有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出台政策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提到,“国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在南海,文化悦民的思路体现在社会力量、社区居民的参与之中。相比过去基层群众“伸手拿”,政府“送下乡”,现今南海的基层文化建设更凸显出“自组织”和“自服务”,自我创造和自我供给,如此的公共文化服务既是悦民,更是民众“悦己”之体现。近年南海不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做法,如今在法律上也有了相应的保障。可以预见,有了《保障法》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会变得越来越普遍。 撰文/刘浩华通讯员 谭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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