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外来或返回佛山人员必须当天登记备案
住宅小区和村组实行封闭管理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佛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实施“八项严管”防控措施。
所有外来或返回佛山人员必须当天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并登记备案。从疫情重点地区抵达或返回佛山人员,必须严格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日。居民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就近诊治。各村(居)委会必须加强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管理和关爱服务,及时掌握居家隔离人员的身体状况;居家隔离者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和相关消毒工作。
全市所有住宅小区和村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独立住宅楼宇实行楼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双向体温检测。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视情采取局部或全部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必须测温、佩戴口罩。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具备开(复)工防疫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已开(复)工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持续做好企业内防控疫情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整理/谭碧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