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 这些事你得知道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并遵守中国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外交往与合作增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与我国开展合作,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201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颁布实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
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该遵守哪些规定?家书带你一起来读懂《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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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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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我国开展哪些活动?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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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者变相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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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业务主管、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单位分别是?
答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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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享有哪些权利?必须遵守哪些义务?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在与中方合作单位开展合作过程中,或者在其活动有明确的受益人时,对中方合作单位和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
关于登记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与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中方合作单位”)合作进行。
中方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开展临时活动十五日前向其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
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中方合作单位的书面协议;
临时活动的名称、宗旨、地域和期限等相关材料;
项目经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中方合作单位的银行账户;
中方合作单位获得批准的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 柯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