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谎报瞒报 后果很严重
南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号公告:
有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1.不配合检查,或者帮助他人在检疫过程中逃离医院、逃避检查等行为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疾控和医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4.编造与疫情等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01
案例
拒不配合体温检测还打伤人
行拘10日
女子余某拒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南海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
02
拒不配合信息登记罚款200元
吕某带朋友进入小区岗亭时,拒不按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并测量体温,被南海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案例
03
居家观察期间执意外出
罚款并送去隔离
自疫情发生地返回南海的梅某,不遵守居家医学观察的要求,四次外出,被南海公安机关处以200元行政罚款,并被送至政府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
案例
04
虚假售卖口罩 男子被刑拘
男子林某以售卖口罩为由,先收款
后拉黑实施诈骗,目前已被南海公安机
关刑事拘留。
案例
05
出租屋主不落实防疫措施被罚
出租屋负责人张某,未要求入住人员佩戴口罩及对住户进行体温检测,且未按要求张贴防疫海报和告示,被南海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案例
06
男子刻意隐瞒行踪被罚
男子段某从老家返回南海,期间途经疫情发生地,但一直未上报也不居家隔离,甚至经营超市,后南海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并将其送至政府指定隔离点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