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办招生方案即将公布,家长要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4月 9日前后开始网上报名
近日,2021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注意事项发布,4月8日将公布招生方案,4月9日前后正式开始网上报名,请各位家长请提前做好准备。此外,有新市民对于积分入学是如何计分存在疑惑,本期将为您一一梳理。
报名注意事项
●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户籍地为狮山镇的年满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招生条件的年龄满6周岁以上(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非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
注意,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并拥有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读小学一年级。
初中入学对象:户籍地为狮山镇的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招生条件的非狮山镇户籍的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生源类型界定
狮山镇户籍学生是指在对应学区学校报读的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是指以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条件提出申请,且经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在狮山镇居住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狮山镇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
●报名时间
今年狮山镇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4月8日。具体报名时间届时详见狮山镇发布的招生方案(预计于4月9日前后正式开始网上报名)。届时请留意关注以下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1)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组织机构-区教育局-办事指南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jyj/bszn/
(2)“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3)狮山镇微信公众号:【南海狮山】【狮山教育】
●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留意南海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预计4月2日前后发布指南);现场确认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将由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指导各学校根据网上报名和审核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确认。
备注: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贸然前往学校提交资料,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关键材料准备
户籍生:户口本。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具体以狮山镇2021年4月份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为准,可部分参考佛府办〔2019〕11号文中的材料要求先行准备)。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狮山镇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具体请详阅《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狮山镇街积分办,具体报名材料以狮山镇后续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录取安排
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安排次序是:先户籍生→再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
★注意:户籍生由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由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积分入学
1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新市民积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夫妻双方同为南海区新市民的,只需积分高的一方申请即可)
2必须提交的资料:填写《2021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选择性提交的材料:具体可参考《2021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及复印件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4向居住所在村(社区)新市民积分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在积分入学的咨询受理期期间,申请人到积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5镇(街道)积分办根据镇(街道)教育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联合镇(街道)教育部门公布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留意村(社区)受理点或学校的宣传栏,也可登录“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6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新市民可留意村(社区)受理点的宣传栏,也可登陆“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镇(街)政务网、拨打教育部门咨询。
狮山镇积分制服务咨询电话:86688170
市、区积分制服务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佛山市(积分办):83039280
南海区(积分办):86399529
区教育局(入学):86335456
提醒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不要受楼盘的销售广告影响,一切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家长(监护人)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入学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取得学位,一经查实,取消入读资格,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李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