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召开建筑施工安全警示会议
强化风险管控 确保施工安全

会议现场。

近日,石湾镇街道安委办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警示会议,通报今年以来辖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事故情况,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自查整改,并邀请行业专家讲解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街道国水、安监、环城、资产办以及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村村民小组负责人以及辖区各工地、大型物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共170多人参会。
会上,石湾镇街道安委办主任、安监分局常务副局长罗义孝通报了今年以来辖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事故情况及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高处作业领域的事故特点及存在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工作措施建议。
今年石湾前三季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目前辖区最常见的风险点是在脚手架上进行高处作业,对此罗义孝表示,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强化高处作业防范工作,加强防高坠专项检查行动,多管齐下遏制高空领域事故发生的势头。
“企业不重视安全,终将会倾家荡产。”会议邀请了佛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徐三元,开展施工工地和物业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他通过剖析触目惊心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并结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详细解说,让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参会人员以此次培训为契机,通过认真学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杨涛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的本分,企业负责人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各部门和村居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尽职免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此外,石湾镇街道正深入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改辖区安全隐患,聚力护航安全生产。撰文/摄影马丹供稿陈岳彪(部分资料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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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致命风险不可不防
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全国近年来发生的建筑行业领域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高、危险性大、死亡率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对此引起充分重视,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按规范施工,及时排查风险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1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要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遇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作业开始前,更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清理时禁止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