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安全头盔 守住生命防线
丹灶交警中队提醒: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
民警开展检查。 民警设卡查处违规车辆。 民警查处违规驾驶摩托车。
小细节关乎生命大事。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们遇到交通事故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今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上路要受到处罚。“新国标”实施后,丹灶街头仍见一部分驾驶者不戴头盔,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为嫌麻烦,有的因为嫌热,还有的是怕破坏发型。
近日,丹灶交警中队发布了几起典型交通事故,都因没戴头盔引发了严重后果。据悉,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驾驶人和乘坐儿童不戴头盔、走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载人等重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严惩。
案例 1
驾乘摩托没带头盔 事主遇车祸身亡
今年3月,王某骑摩托车搭乘周某,驾驶员王某佩戴了安全头盔,而搭乘者周某未戴安全头盔,两人骑行摩托车行驶至丹灶镇工业大道新生五金饰物有限公司对开缺口路段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
经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行驶时从右侧向左变更车道,无打转向灯,无戴头盔,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驾乘摩托车两人受伤,王某因未戴安全头盔,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事故发生五天后身亡。
像这样因不佩戴安全头盔而遇车祸身亡的事故不止一单,今年10月9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魏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樵金北路时,车辆碰撞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造成车辆损坏,驾驶人魏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当场死亡。
以上两起严重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都因无戴了头盔,未能免于难。不戴头盔最根本的原因是驾驶人并没有把戴安全头盔与交通安全挂钩,其防范意识比较淡薄。事实证明,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交警提醒大家:骑行安全,一定要从“头”做起。
案例 2
边骑摩托边喝酒 男子栽了
驾驶悬挂伪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还边骑摩托边喝酒,遇到交警查车竟然拔腿就跑。最终,该名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6300元的处罚,并对其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丹灶中队民警在辖区横江桥路段设岗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早上8时许,执勤人员发现一辆悬挂粤E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正向执勤点方向行驶,车上驾乘人员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将该车截停后,只见驾驶员及乘客各自手持一罐啤酒,且啤酒为开封状态。
见民警上前,该摩托车驾驶员连忙将手中的啤酒扔到一边。随后民警将其车辆暂扣,并准备对其进一步询问检查时,驾驶员竟拔腿就跑。执勤的警辅人员对其展开追截,在附近一条胡同里将其抓获。
经调查,该名驾驶员魏某持有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的驾驶证。魏某在丹灶一家夜宵店上班,因通宵工作劳累,下班回家途中与朋友拿了两罐啤酒,边驾驶摩托车边喝,没想到遇上交警查车。经民警对魏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液,进一步检验酒精含量。
魏某供述,为了方便出行,他通过网上途径购买了一辆悬挂伪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并认为自己的上下班时间可以躲得过交警查车,“想不到一大早就栽了。”魏某说。
目前,魏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合共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6300元的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对魏某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分析
佩戴头盔可降低40%事故死亡风险率
近日,笔者街头探访发现,丹灶多处街头的电动车骑行者鲜有佩戴头盔的,嫌麻烦、路程短是主要原因。
骑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已经成为交通安全常识,但对于骑电动车是否戴头盔,许多骑行者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电动车骑行距离短,跑得又比较慢,出事故概率很低,而佩戴头盔又太麻烦,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不戴。事实上,电动自行车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且稳定性较差,一旦出事,人会直接接触地面,而最先着地的往往是头部。数据显示,在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一直排在第一位。对于个体而言,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是小概率,但一旦发生事故,不佩戴头盔的后果往往很严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正确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可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40%,头部受伤的重伤风险降低70%。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起到同样的保护效果。
今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建议骑行时佩戴头盔”。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骑电动车戴头盔”远未成为一种日常习惯。为了吸引引起广大驾驶员重视,丹灶交警中队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前来处理违章的群众和过往违章驾驶群众派发宣传单,在辖区主干道及村居主要出入口悬挂宣传横幅,劝喻市民驾乘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便民提醒
戴头盔有讲究
头盔因其光滑的半球性,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所以当头部在事故发生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如何选择头盔?
全盔>揭面盔>3/4盔>半盔。尽量不要选择半盔,因为它对后脑和下巴没有保护,尤其是后脑。
●头盔损坏后要不要扔?
头盔一旦损坏,或者只要出事受过撞击,即使外部看起来没有坏,或者外部只有磨损,也不要继续使用。因为头盔采用一体成型,经过冲撞后头盔内部的结构稳定性已经变差,继续使用无法达到头盔防护安全的真正的作用。
●不戴头盔将被扣分+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喂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一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200元。
安全提醒
除了不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摩托车还有这些隐形的“夺命”隐患要注意!
反穿衣服
不少开摩托车或电动车司机将衣服反穿身上开车,衣服将可能被卷进车轮当中,已经有人因此而丢掉性命。反穿衣时,由于衣服前后设计问题,整个手臂尤其是手肘处在用力时会遇到衣物阻碍,影响手部操作的灵活性。骑车时,骑车人的双手掌控着车辆平衡,一个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事故。
当遇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刹车时,车辆容易发生倾斜倒地。遇到这种情况时,人的本能反应都会伸出双手撑地以保护自己,但如果是裹在厚厚的衣服内,双手无法及时伸出,骑车人很可能直接摔在地上造成伤害。
★提醒:许多“反穿衣”的骑车人都是选择比较宽大的衣物,这类衣物在骑车时虽然袖子穿好了,但衣服的其他部分搭在腿上,很容易卷入车轮内,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驶,造成事故。如遇紧急情况,这种限制就可能带来致命伤害。
戴长围巾
2014年12月,邯郸女孩小
青在乘坐电动车时,因为围巾垂下的部分留得过长,不小心被绞进电动自行车车轮里。在惯性作用下,小青的脖子被紧紧勒住。经医院诊断,小青的颈椎完全断裂导致全身瘫痪。
★提醒:佩戴围巾最好长度保持在腰部以上,或塞进衣服里。一旦发生围巾绞缠的窒息事故,应先划破围巾,解除束缚,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全副武装
2014年11月,浙江乐清市电瓶车驾驶员周某撞上迎面开来的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全身多处受伤。据小货车司机翁某交代,车子经过事故路段时,看到迎面开来一辆二轮电瓶车电瓶车,驾驶员戴着帽子,脸部围着围巾遮挡视线,他连忙刹车,按了一下喇叭,没有想到电瓶车既不减速,也不避让,直接撞了上来。事后,周某也交代直至自己的电瓶车快撞上了才看见这辆小货车。
★提醒:一些“骑士”帽子戴在头上,外面系上围脖或戴上口罩,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眼睛两边视线都被挡住大半,十分危险。建议选择安全帽,确保视线开阔。
戴耳机
2015年8月5日,在江苏南京的江宁区双龙大道与庄排路交叉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被一辆面包车当场撞死。当时事故现场车辆旁边有一个白色耳机遗落在那里,据此分析,该女子可能是戴着耳机边听音乐边骑车。
★提醒:骑车戴耳机十分危险。专心听着音乐容易分神,听不到周围的喇叭声,对自身和他人安全造成威胁。建议平时无论是骑车还是步行,最好不要听音乐、打电话或发短信,以免分散注意力。
骑车打伞
2016年,7月18日,广东湛江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骑摩托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的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不幸的是折断的伞柄竟直插其喉咙。
★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危害多。一是会遮挡视线,二是遇大风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三是发生交通事故,遮阳伞可能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颈部,危及生命。